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监督 > 行政执法责任制

丰台区统计局专兼结合做好执法工作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7-12-04
【字体:  

为确保各部门顺利推进统计执法工作,适应“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在加强专兼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和考核管理规范化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标,以严肃查处为手段,服务企业为目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整体推动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确保数据质量。 

以开展联合检查为契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丰台区统计局为补齐全员执法过程中执法技能和业务水平不均衡的短板,在实践中积累执法经验,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结合专兼职执法人员整体情况,优化培训效果和执法服务意识,编写执法检查实用手册并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提升能力。二是多个部门联动,锻炼执法队伍。成立由兼职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通过各部门的协同合作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用高标准的实战提升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三是利用实践锻炼,增加执法经验。执法现场由两名兼职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的全流程操作,专职执法人员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包括执法之前注意细节、重点指标的检查方法和取证要点、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等,执法队员按照指导进行执法,锻炼执法技能,提搞执法效果。 

以严查迟报为手段,严格执法,构筑良好统计生态。丰台区统计局以减少迟报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目的,提高企业及时上报意识,严查迟报。一是助力企业填报,促政企配合。执法队与各专业科室密切配合,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利用短信和电话方式提醒,告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开、关网时间及需报送的统计报表,提高企业报表意识和配合意识,构造和谐政企关系。二是助力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执法。执法队与统计所密切配合,分专业分层次地开展查处迟报工作。对于未提交报表的新增规上单位及统计人员更换的报表单位,以电话查询的方式指导企业,大幅提高企业上报率。对其他以各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企业,全部依法移交执法队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助力提升意识,深化普法宣传。针对迟报单位,在处罚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对首次迟报给予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及迟报应负的法律责任,并给出当场警告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对再次迟报单位,给予最高限处罚,警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从根本上严肃调查单位态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的,多措并举,提升执法检查效能。丰台区统计局充分发挥执法检查带动作用,夯实执法后期处理工作,完善定期与其他部门反馈机制,靶向数据质量,保证执法效能。一是强化服务,提升效果。业务培训就执法检查过程中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对于被处罚单位在陈述申辩中提出问题和诉求,由相关业务部门指派业务骨干提供培训与指导,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二是严格标准,确保公正。对立案案卷通过自审、执法队复审、法规科终审的“三审制”,严格按照相关裁量基准,结合专职执法人员整理的被处罚单位的陈述申辩材料、兼职执法人员提供的前期检查情况及企业日常统计工作情况等,研讨处罚意见,让企业感到公正、公平,提高认识和配合度,切实保证数据质量。三是加强联动,经验共享。执法队伍定期召开研讨会,加强专兼职队伍的交流,总结相关经验,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发挥执法服务带动辐射作用,提高企业配合度,保证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