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协调科
主要职责: 监督、指导本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工作;负责本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承办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有关评估工作;负责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负责审核、确认行政许可事项;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处罚决定或区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的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本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承办本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备案、统计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83656352
传 真: 8365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