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核科
主要职责: 承担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和街道、乡(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检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及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全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83656353
传 真: 8365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