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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办“三化”并举助推行政调解

信息来源:复议科
发布日期: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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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制办着力做到复议调解前置化、调解争议程序化、调解处置联动化,定纷止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在维护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今年以来,经行政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86件。主要做法:一是复议调解前置化。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及时深入了解各方诉求,找准争议焦点,化解矛盾纠纷,宣讲法律政策,为各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创造条件,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判定前。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二是调解争议程序化。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定期汇总分析上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信息沟通机制、效力衔接机制,努力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三是调解处置联动化。积极开展行政诉前和诉中协调,加强与各行政机关、法院行政庭、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沟通联动,形成调解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