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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法制办所属机构

信息来源:综合科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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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bt.bt365

单位类别:党政府机关

单位职责:

(一)负责本区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拟订、组织拟订或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组织清理、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实施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有关评估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及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提出本区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政管理中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五)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承担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责任;负责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办区政府行政处罚决定或区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的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的备案、统计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由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知识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法制信息、法规资料管理和统计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丰台区丰台镇文体2号(2号楼504)

2、网   址:http://www.njhuisu.com 

3、办公电话:83656345

4、传   真: 83656346

5、电子邮箱:bjftfzb@126.com

6、通信地址:丰台区丰台镇文体2号政府法制办

7、邮   编: 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