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应诉能力和水平,促进和保障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有序展开,2017年4月24日至25日,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了北京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丰台区政府法制办主管领导和应诉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市政府法制办李灵雁巡视员出席了培训并主持了开班仪式,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现状和此次培训的意义进行了点评。
此次培训紧贴行政应诉工作实践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内容丰富、充实且有针对性。在两天的培训课程中,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吕立秋律师就行政机关应诉实务进行了讲解,以图表的形式详细剖析了不同类型案件的应诉程序、要点和注意事项。四中院行政庭庭长陈良刚结合败诉案例讲解了人民法院审理履责类案件把握的标准和尺度。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办案一处处长李峰就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的审查要点和常见问题与学员进行了探讨。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所长刘家安教授从立法思路、历史沿革及具体条文解析等方面对《民法总则》进行了讲解。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志军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角度分析了行政机关在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在培训的最后,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处长庞雷通报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并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的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讲解了相关考核指标。
通过两天的行政应诉业务培训,大家充分认识到,行政应诉工作不仅仅是从应诉案件本身出发把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案件纳入人民法院的审查,也是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了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及裁判结果不仅忠实地记录了案件客观情况,还对提高全市行政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及执法水平、提高全市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都具有促进作用,行政诉讼本身也是宣传、展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平台。大家纷纷表示,要充分认识行政诉讼工作形势,结合应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努力提高应诉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质量。
此次培训气氛热烈,内容务实,通过培训不但提高了全市行政应诉人员队伍的自身能力,同时还统一了认识,凝聚了队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市政府法制办将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促进全市行政复议、应诉系统的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