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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bt365关于遴选法律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文审科
发布日期: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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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动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促进财政资金集约使用,切实将优秀律师事务所纳入我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办拟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竞争性方式遴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服务合作。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一、遴选名额 

在全市范围内选取 15家律师事务所为丰台区相关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

二、遴选对象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8年以上(含8年)且声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二)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须具有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

(三)熟悉政府法制工作,具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经历和经验;

(四)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申请人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五)已纳入《丰台区2017-2019年法律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的律师事务所;

(六)在市级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一)为丰台区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地区)办事处等纳入法律定点服务采购范围的单位(以下简称“需求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或法律专题论证;

(二)参与需求单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为涉及需求单位的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代理需求单位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四)参与需求单位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代需求单位草拟、修改、审核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针对涉法工作进行指导、授课、培训;

(六)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10日向我办报名,将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竞聘方案、拟负责此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或律师团队资料,以及《法律服务业务专长统计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办邮箱(ftwjsh@163.com)。

 

     附件:《法律服务业务专长统计表》

                                                  

联系人:秦婷婷               联系电话:83656353

                           

 

 

 

丰台区政府法制办

2017年10月20日